2016年6月,芳芳(化名)与杨某通过社交App相识,杨某自称是某航空公司的飞行员,老家在泉州,在厦门岛内还有一套房子。经过网聊后,两人见面吃饭,吃饭时杨某故意提起自己前几天和朋友出去玩,丢了钱包,银行卡和证件全都需要补办。
当月下旬,杨某向芳芳借了2000元,说因钱包丢失临时周转一下。之后,杨某开始以各种理由借钱,会说老家的别墅正在装修,厦门的房子要付房贷、物业费、停车费等。再后来,杨某又称为了将来两人有更好的生活,希望能到国外培训考取国际飞行员的执照,向芳芳借培训费。
2018年4月,芳芳收到一条短信,对方自称是杨某的女友,芳芳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了。随后,她开始联系杨某商谈如何还款。
至2018年10月报案,芳芳总计借给杨某118万余元,而杨某仅还了4万余元。杨某表示,这些都被他用于个人消费了,主要是用来玩音响,称车上改装的音响价值高达50万元。